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00259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3]527号 |
发布机构: | 厅安监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7-05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省厅决定对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督查检查、暗查暗访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进一步督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中央、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深入查找当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有效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组组成
(一)行业检查。由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厅
质监站组织开展,要抓住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特别对省安委办下达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综合督查。省厅成立5个督查组。对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全过程进行综合督查,采取明查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省、部、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查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第一组,组长:冯明怀副厅长,厅高管处牵头,厅质监站具体组织。重点对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组,组长:王省安副厅长,厅运输处牵头,厅运管局具体组织,重点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组,组长:杨育生副厅长,厅公路处牵头,省公路局具体组织,重点对公路(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组,组长:赵新民副巡视员;厅安监处牵头,厅航运局具体组织,重点对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五组,组长:杨冬华副巡视员,厅办公室负责,重点对厅直各单位内部、职工生活小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
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行业检查组要详细制订督查方案,明确分工和工作要求,全面了解安全现状和存在问题。
二是要沉下去、严起来。各督查组既要听取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汇报,更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凡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一追到底,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要落实检查督查责任,做到谁检查谁负责和尽职免责,严禁蜻蜓点水走过场。
三是要深入整改,注重实效。各单位对这次大检查中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挂牌公示,限期完成,坚决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检查督查既要总结好的经验,也要剖析负面典型,通过负面警示和正面引导示范,切实增强各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
四、其他事项
(一)各行业督查组、省厅督查组应将检查督查情况坚持每月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并于每月15日前报厅安委会办公室。
(二)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每月30日前将本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及问题分析月度总结材料、每周三前将至少1条本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及1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报厅安委办。
(三)各督查组和暗查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工作相关要求,求真务实,轻车简从。
联系人:李维强 电话:029-88869189,
传真:029-88869077,电子邮箱:35214767@qq.com
附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7月2日